IT之家 11 月 2 日音讯,上海市商务委等五部分印发《上海市进一步加力支撑轿车以旧换新补助方针实施细则》,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。
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(含当日,下同)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,个人顾客购买 5 万元以上(含)(以《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》上载明的金额为准)纯电动小客车新车,注册运用性质为非营运,且在规则期限内涵本市转让(不含改变挂号)自己名下在外省市挂号的非营业性小客车,本市给予个人顾客一次性 1.5 万元购车补助。
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,个人顾客购买 5 万元以上(含)(以《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》上载明的金额为准)国六 b 排放规范的燃油小客车新车,注册运用性质为非营运的,且在规则期限内,在本市转让(不含改变挂号)自己名下在外省市挂号的国五及以下排放规范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,本市给予个人顾客一次性 1.2 万元购车补助。
IT之家从《细则》得悉,每名补助申请人、每辆外牌旧车、每辆新车均只能申领一次本实施细则清晰的相关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