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中国政府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有利时机,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,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完善,天然气价格改革全方面实施,阶梯电价、阶梯水价制度稳步推行……随着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,反映市场供求关系、资源稀缺程度、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,价格杠杆在“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”过程中的作用逐步显现。
今年以来,我国价格领域改革动作连连,剑指资源性产品的意图十分清晰。价格改革一直是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。经过多年努力,一般商品和服务领域的价格市场化程度已明显提升,但在煤、电、油、气等资源性产品领域,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够合理,成为价格改革需要打破的“最后壁垒”。 如今,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,要素市场体系不健全,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呈高消耗、高排放、低效率的粗放型模式的一大症结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,关键在于加快价格改革,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,通过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,推动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。
今年以来,我国不失时机推进成品油、天然气、电力、水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。这些改革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,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,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。作为新一届政府就任后出台的首个重要经济改革举措,今年3月26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,并承诺“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,该降就降,该升就升”,严格按照规定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。
今年以来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要求,国家发改委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,迈出了较大的步伐,应该说改革的速度在提高。今年年初,煤炭价格由过去的双轨制实现完全并轨,完全实现了煤炭价格的市场化,煤炭价格从此就走向了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的格局。进一步完善了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,对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。把核电上网的电价实行了标杆电价,进一步加大或者是增强了企业对市场供求的反映能力。
所以应该说市场化的价格就是一种涨涨跌跌的价格,是一种涨涨跌跌条件下的均衡的价格,因此,我觉得推进这种资源环境价格,特别是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,有一个暂时的价格上涨过程可能不可避免,但是市场化形成之后,这个价格就是一种涨涨跌跌的常态,就和我们现在的成品油一样。今年3月27日,完善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之后,六次下调价格,五次上调价格,还有五次因调价金额不足50元/吨暂时没有调整,这就说明了价格市场化之后,并不等于涨价,而是一种比较正常的波动。
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今年价格改革工作的重头戏。改革既要理顺长期扭曲的价格体系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,也要考虑社会的承受力。水、电、煤、油、气,关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。既要理顺长期扭曲的价格体系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,也要考虑社会的承受力,特别是要兼顾困难群体的利益,这是近年来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坚持的一个原则。
在今后资源价格改革中,应逐步推动价格改革由政府定价、以调为主的旧机制,向市场定价、以放为主的新机制转变。特别是在具备有效竞争的条件下,把价格决定权完全交给市场。在此过程中,政府职能应进行相应的转变和调整,政府作用从事前定价转向事后监管,特别是通过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,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,维护市场良好秩序。应加快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成本监管办法,完善价格听证制度,强化社会监督,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。
这些年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,比较容易的改革基本都改了,剩下的多是难啃的“硬骨头”。面对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,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,紧紧围绕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,以政府改革为突破口,一鼓作气向前冲,坚决打好改革攻坚战。我们通过深化改革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,就是要使市场这只“看不见的手”和政府这只“看得见的手”能够扬长避短、有机结合,两者作用都能得到一定效果发挥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。
目前,需要攻坚的改革领域都是难啃的“硬骨头”,改革必然触及深层的利益调整,可能对社会带来“阵痛”。同时,推进价格改革,在坚定信心、明确方向的同时,必须统筹兼顾,协调配套,把握好改革时机、节奏和力度。